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钢材集中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CRCC-BJJC-2022-14
1. 采购条件
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十六项目部,项目资金来自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现对项目所需的钢材进行国内公开竞争谈判。
本次竞争谈判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钢材,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谈判物资);
(3)生产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谈判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谈判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谈判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4.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gbidding.com)
(2) 平台(http://)
(3) 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