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502号】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环卫车辆取水水罐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环卫车辆取水水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 6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4-27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环卫车辆取水水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2502号-1 | 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环卫车辆取水水罐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环卫车辆取水水罐项目,为加快两个取水设施的建设进度,早日实现环卫车辆加水自主化,采购100吨无塔供水水罐2个。(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保期:三年。
5.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
5.7、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0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06 月 2 日至 2022年 06 月 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