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第二批国土视频监控施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第二批国土视频监控施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2208J184D0063-HNBX04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公司为了实现国土视频监控施工服务项目快速响应、快速开通的目标,做好视联产品开通交付工作,采购涉及道县、江华、江永、新田、蓝山、双牌、零陵共计690个(含预估新增数)监控点位安装施工服务。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3家,划分3个份额,中选份额一:43.48%,中选份额二:28.70%,中选份额二:27.82%,共选取3名中选人。
具体明细表如下:
序号 | 中选候选人 | 份额 | 中选金额 (不含税)(万元) | 中选份额 | 中选区域 |
1 | 第一名 | 第一份额 | 50 | 43.48% | 道县、江永、江华 |
2 | 第二名 | 第二份额 | 33 | 28.70% | 蓝山、新田 |
3 | 第三名 | 第三份额 | 32 | 27.82% | 双牌、零陵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基准单价整体折扣的100%,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决应答(例如报价为101%作否决应答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预计提供道县、江华、江永、新田、蓝山、双牌、零陵共计690个(含预估新增数)监控点位视频监控系统及配套附属设备(如扩音器等)的上塔安装及整机的系统调测、交付使用服务。采购预算不含税115万元,税率9%,含税金额为125.35万元。
2.2服务期限: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止或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期间如遇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则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确的终止时间起本合同终止,如合同到期但金额未履约完成的,可经双方协商后延长合同履约期限。
2.3服务地点:永州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函。
3.3参选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4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5 参选人应配置满足本项目实际施工所需要的登高人员,并提供其中1名登高人员合法有效的登高证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3.6参选人应具备以下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 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8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9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或中国铁塔永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关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的。
(10)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必须符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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