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2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FZBY000502ZX00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内容规模、范围:建立一个资产整合中心,对涉及的闲置资产进行整合。负责对采购人闲置物资进行评估鉴定、拆解、整合、检测、保养等,将闲置物资利旧盘活,最大化发挥闲置物资潜能,激活资产价值,减少资产报废损失。详细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1.9预算金额:15万元(不含税),税率6%,含税金额为15.9万元。
1.10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资产鉴定整合技术服务。
2.2工期:自接到订单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资产鉴定及入库整合工作。
2.3保修期:整合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一年整。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经验:参选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开关电源、空调、一体化机柜、配电设备、动环、蓄电池)其中三种资产类型及以上相关的整合或维修维保或检测业绩证明。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及订单)的扫描件,若同时提供订单、结算发票的,以合计金额最小者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盖章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的时间及金额为准。(若合同为与铁塔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且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下单的,可以不提供订单及发票,仅提供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截图,至少须体现产品名称、供货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1.4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2)整合团队人员:固定配置2名技术人员;
项目团队人员最低配置不少于3人,实际参与维修的技术人员数量应根据工作量灵活调配。
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得复用,所有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电工证或制冷证或焊工证。
注:团队人员需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并须提供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和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人员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物资整合或维修维保或检测服务合同证明文件,工作经验按照合同签订起始日期计算,且合同中需体现服务人员姓名及工作内容,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身份证号、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和工作内容。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3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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