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车电一体低速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四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车电一体低速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四次),项目编号:BFZBD0000591ZX0002-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内容规模、范围:车电一体业务,预计租赁500辆电动车,按照业务需求及技术参数标准,采购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及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租赁服务、维修保养、车辆管理、客服、仓储、物流、车辆保险、车辆运营、车辆上牌等。
以下数量需求为预估采购需求,结算以双方实际交接确认数量为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规模(数量) | 备注 |
1 | 租赁服务 | 60V两轮电动车 | 500 | 提供车辆为全新车辆,与铁塔换电电池适配,车辆的仪表盘实时、准确显示剩余电量,避免中途断电。 |
1.6预算金额:含税预算金额125万元。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1.8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全区。
1.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10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最多为【5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预估规模) |
1 | 第一名 | 根据市场客户需求选择情况自动匹配相应份额。 |
2 | 第二名 | |
3 | 第三名 | |
4 | 第四名 | |
5 | 第五名 |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接受一级代理再授权,但必须提供一级代理获得的制造商授权。
(4)本项目所投车辆品牌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本项目参选人须承诺投标车辆完全适配铁塔公司电池型号及尺寸;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20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8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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