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2年-2023年保电业务电力设备租赁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2年-2023年保电业务电力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编号:CICDI-SCTT-2022-1027)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6780万元(含税)。拟采购2022年-2023年电力设备租赁。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 | 含税金额(万元) | 实施范围 |
标包1 | 2260 | 全国 |
标包2 | 1695 | |
标包3 | 1243 | |
标包4 | 904 | |
标包5 | 678 | |
合计 | 6780 |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标包1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标包顺序,推荐每标包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所有得分相同的由评委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参选人在靠前的标包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的,则后续标包不再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后续标包则按该标包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的下一名依次递补。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各标包的第一中选侯选人为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参选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拟采购2022年-2023年电力设备租赁项目。主要包含柴油发电机租赁、UPS不间断电源租赁、蓄电池租赁、配电/切换柜租赁、配套油箱租赁、电力电缆租赁、租赁设备油料、租赁设备运输、租赁设备装卸、租赁设备技术支撑等。
2.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框架合同金额使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3服务地点: 全国范围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年和2021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两年均无亏损。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备查。
3.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80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保电、备电、发电、供配电等与电力相关的服务或设备租赁业绩;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若为单项合同,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的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时间或发票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大型项目经验:参选人需提供具有2019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2个。
注:(1)类似业绩范围:保电、备电、发电、供配电等与电力相关的服务或设备租赁业绩。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若为单项合同,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的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订单时间或发票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服务(保电、备电、发电、供配电等与电力相关的服务或设备租赁业绩)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1.1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参选人应于2022 年 8 月 20 日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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