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2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2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2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NTTHX2022052。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一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式交流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含税预算金额470000元。
1.7 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电动自行车分布式交流充电桩 | 台 | 486.73 |
2 | 电动自行车集中式交流充电桩 | 台 | 884.96 |
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8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预估采购电动自行车分布式交流充电桩40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式交流充电桩250个。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2.3 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4 质保期:72个月
2.5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授权证明、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2 参选人应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国家税务机关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鉴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3.3 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选。(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同类产品“禁止交易企业”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7日19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