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梁沱排泥水处理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第二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梁沱排泥水处理工程财务决算审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概况:梁沱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2970万元,与梁沱水厂36万吨/天供水规模相适应的排泥水处理工程,包括平流沉淀浓缩池、泥沙脱水车间、滤液收集池及厂区排泥水管网等。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
2.2服务期限: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3付款要求: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梁沱水厂排泥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及建设成果发表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收到决算审计报告后支付100%酬金。
2.4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盖章)、营业执照、响应表及其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关联性查询表
2.5限价:人民币(小写):3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2.5.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为完成本次招标确定的咨询范围和咨询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本工作对应的工作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审计机构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报价。
2.5.2投标人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规定的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不高于70%,最终以实结算,结算金额上限为3万元,计费基数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金额。
例:服务酬金: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号文件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服务金额为5万元×投标费率45%=22500元。
2.6中标:2.6.1未满足资料要求为废标;
2.6.2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或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在重庆市辖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近三年年检合格、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或对不良行为或审计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投标人按照附件“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项目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 1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单位负责过2个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
3.6.2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其他专业人员。
3.6.3投标人必须是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内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经查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2年10月 27 日9点30分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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