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石家庄市灵寿县乡村基础设施综合维护服务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石家庄市灵寿县乡村基础设施综合维护服务项目(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因采购失败现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石家庄市灵寿县乡村基础设施综合维护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HBTZ-SJZTT-22036)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灵寿县乡村基础设施综合维护服务项目,拟承接乡村路灯、沿路视频监控及优化灌溉水井电机、水泵和电力引入等设备综合服务工作,本次采购预算含税总额42.52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灵寿县乡村基础设施综合维护服务项目,拟承接乡村路灯、沿路视频监控及优化灌溉水井电机、水泵和电力引入等设备综合服务工作,本次采购预算含税总额42.52万元。
2.2交付期:自采购人发出服务通知单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服务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3参选人应能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至少具备1份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类似维护服务项目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2月10日至 2022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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