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货运中心关于租赁职工通勤车项目采购
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WHY-2022- 3-1)
乌海货运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租赁乌海北物流园职工通勤车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因首次项目采购公告报价人不足两家及以上,现就对该项目采购进行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核准 定员数 | 租用 方式 | 起始地点 |
WHY-2022- 3-1 | 1 | 租赁职工通勤车(含驾驶员) | 辆 | 1 | 35 | 按年 租用 | 海勃湾城区至乌海北(车站)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往返) |
二、服务要求:
1.每日7:30分由铁路乌海货场门前始发至乌海北(车站)物流园综合楼院内,于9: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始发返回,于17: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发车返回(逢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时,下午不发车);往返路线及乘降点为:乌海货场门前↔站东小区西门↔乌海工务段门口↔乌海六中西门↔乌海北车站(110国道东侧)↔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上述往返路线里程及乘降点原则上在当年度内不作调整;遇特殊情况时,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调整后,如行驶里程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根据增加或减少里程数,以确定成交的单趟价格为基数,按公里进行测算后,进行调增、减结算单价。
2.每日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发车和返回,确保安全正点。
3.在不影响正常通勤用车情况下,采购人由于其他工作方面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安排所需用车辆到位(费用另计)。
4.租赁期内,未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出发和返回时,采购人将扣除本趟租赁费用;如发生2次及以上时,采购人单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终止后,其还应临时无偿提供职工通勤使用车辆15天,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5.所提供车辆须为燃油(气)车辆。
6.车辆使用期间,应定车、定驾驶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和驾驶员,遇车辆维修保养或驾驶人员因病、事等特殊情况需作更换时,应预先与采购人进行报告,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临时性更换调整。
7.在每日往返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允许外单位人员乘车。
8.所提供车辆须配有状态良好的安全带,经常保持车辆内、外部卫生清洁;座椅(套)、扶手、地板、玻璃等部位应经常清洗、擦拭干净;在疫情期间,应按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车内消毒擦拭及消杀等事宜。
9.配备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车辆驾驶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不得有不良嗜好和有碍驾车安全的相关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癫痫等);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10.交车日期和结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行。
11.验车方式:谈判前现场查看车辆外观、内室状况、行驶里程数等(不含发动机、变速箱等机械部分)。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具备资格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所提供各类资质注册地为采购单位所属地的可优先。
2.报价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及以上。
3.须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采购人所要求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达到国家二级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资质;被国家或自治区评定为“文明(诚信)单位”等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及与路内所属其他单位有过提供服务合作经历的可优先(合作经历需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通勤车租赁合同和结算发票复印件)。
6.所提供的职工通勤车辆必须为报价企业所属固定资产,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有单独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证》;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每座100万元的承运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外观、内室及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机械部位等设施设备状况应处于良好状态,车辆应在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期限内。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报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9.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10.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有虚假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铁采购平台)网站(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表送至或传真至乌海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203室,联系电话、传真:0473-2229101;联系人:王磊磊 手机:15149417561 。
报名截止日:2022年12月22日12:00。
报名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报价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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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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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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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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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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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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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2月22日12: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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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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