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2年-2024年门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2年-2024年门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NMTT2023-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由于铁塔公司总部对该类产品不再统一实施集约化采购,根据省分公司《关于2021年运营监控及设备维护管控要求》(维护部〔2021〕25号)文件要求,自建机房站及有共享关系的自建机柜站,必须100%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多机柜需要安装多套智能门禁。项目列支维护更新改造投资,现申请对新建站址或未安装过智能门禁设备站址所使用的智能门禁设备(含智能门禁的供货、安装、辅材及调测入网,设备须与铁塔公司FSU设备完成连接交互整合,实现互联)进行采购。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748元/套,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在乌兰察布全市范围内,预计采购659套门禁设备(含智能门禁的供货、安装、辅材及调测入网,设备须与铁塔公司FSU设备完成连接交互整合,实现互联)。服务地点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项目预算:含税金额55.71万元。
2.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本项目费用执行完毕。
2.3项目周期:自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如参选人如为参选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授权范围包含参选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审核)。
3.1.4参选人须具备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智能门禁的销售及安装业绩(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金额以合同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
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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