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水清排水公司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应急抢险车辆及设备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綦水清排水公司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应急抢险车辆及设备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綦水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比选范围:綦水清排水公司应急抢险车辆及设备租赁,保障应急抢险时设备供应。
1.2地点:綦水清污水处理厂。
1.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 万元时截止。
1.4服务要求:接到比选人需求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到厂;
1.5质量保证:每次送货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2、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应急抢险设备租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9年以来 (3内)签订的 5 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1
个,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佐证该业绩的相关资料);
3.3.投标人能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1月13日12:00之前到招标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有招标人盖章的现场签认单,逾期将视为废标处理。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供货期限: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0万元时截止
5、供货地点: 綦江污水处理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
7、本招标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为:以各项综合单价取费比率98%为最高限价,投标价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00000.00元。(注:结算时以各项的单价限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98%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80.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8、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9、本采购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0、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关联关系证明
(6)现场踏勘表
(7)2小时内到货服务承诺书
1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1.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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