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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宁波铁塔2023年海曙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2-04 13:15:2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宁波铁塔2023年海曙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宁波铁塔2023年海曙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202003】

1.2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3  比选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宁波铁塔2023年海曙区森林防火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期)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包含LED屏幕、核心交换机、磁盘阵列(含硬盘)、服务器机柜、音响系统、视频会议前端硬件、后备电力保障系统、无人机、手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含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预算858081.26元(不含税),税率13%,具体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LED屏幕

1

2

核心交换机

1

3

磁盘阵列(含硬盘)

2

4

服务器机柜

1

5

音响系统

1

6

视频会议前端硬件

1

7

后备电力保障系统

1

8

无人机

1

9

手持式巡查终端

10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中选人数量:1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任一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LED屏幕

419454.87

2

核心交换机

9911.50

3

磁盘阵列(含硬盘)

76120.35

4

服务器机柜

20630.09

5

音响系统

39525.49

6

视频会议前端硬件

16552.21

7

后备电力保障系统

80184.07

8

无人机

43531.33

9

手机移动终端

7605.1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2(1)在比选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参选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说明:参选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参选。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参选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参选;制造商为母公司,参选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参选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参选的,也视为制造商参选。

(1)参选人须是LED屏幕、磁盘阵列、音响系统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参选,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LED屏幕、磁盘阵列、音响系统为参选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参选,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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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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