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3年虹梅南路5G建设交流配电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SHTT2302002),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交流配电箱设备。预算2.26万元(含税)。
本次采购数量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元) |
1 | 交流配电箱 | 380V/160A | 2 | 20000 |
1.2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
1.3保修期:所有设备的保修期为终验完成之后的2年。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询价公告1.1采购内容,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具备应答同类产品(交流配电箱类产品)销售业绩。
2.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8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11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2供应商的应答同类产品(交流配电箱类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并具备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2.13供应商的应答同类产品(交流配电箱类产品)均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
3.1电子版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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