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武林广场7号第17至18层房产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武林广场7号第17至18层房产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10956),比选人为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1.2 采购内容: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武林广场7号第17至18层房产租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招租范围 | 面积(㎡) | 保底价(含税)元/年 | 租赁期限 | 中选人 数量 |
1 | 武林广场7号第17至18层 | 1400.00 | 1280000.00 | 5年 | 1名 |
1.3 本项目最低保价、中选人数量、采购包划分情况详见“1.2采购内容”;
1.4 租金缴纳方式:先付后租,每半年度支付一次租金,除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缴付,中选人须在下一期租金结算周期之日开始前15日内向比选人支付下一半年度的全额租金,以此类推;
1.5 履约保证金:6个月的月租金;
1.6 房屋用途: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有(个体)公司、自然人的办公用房等但限制以下任一项条件之一:
(1)房屋用作存放仓库或室内存放含有化工原料、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房屋用作生产或加工等场地;
(3)有动用明火、有产生噪声、有产生污染等影响环境和安全行为;
(4)餐饮类。
1.7 本项目设有保底价,参选报价不得低于保底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应为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承担合同期限内租金(参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须按要求填写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参选人需表明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无失信记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结果截图;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转租(提供承诺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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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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