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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物业服务(含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3-30 16:27:4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物业服务(含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物业服务(含车辆代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07-04D-2023-D-D0555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及车辆代驾服务,拟服务总面积:9600平米,共12层楼。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秩序维护(安保)、前台接待和会议服务、展厅讲解员(兼前台接待)、维护维修(兼安保)、车辆代驾等服务。保洁、维护维修包括日常所用的工具、材料、耗材。相关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1

保洁服务

配置保洁人员为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并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的耗材。

2

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前台接待、各楼层接待会议服务人员(负责视频会议的调试工作)

3

展厅讲解员(兼前台接待)

负责前台接待及展厅讲解,要求形象气质突出,普通话标准,具备1层展示厅的讲解能力。

4

秩序维护(安保)

包含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及办公楼内外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确保全年7×24小时在岗。

5

维护维修服务(兼安保)

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弱电、强电、水暖、空调、其它维护,含耗材)及秩序维护工作,安保工作保证确保全年7×24小时在岗。

6

维护维修按次服务

提供办公楼设施的维护维修,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7

司机代驾服务

共10辆车的驾驶服务及应急值班,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份额100%。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及车辆代驾服务,拟服务总面积:9600平米,共12层楼。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保洁、秩序维护(安保)、前台接待和会议服务、展厅讲解员(兼前台接待)、维护维修(兼安保)、车辆代驾等服务。保洁、维护维修包括日常所用的工具、材料、耗材。相关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1

保洁服务

配置保洁人员为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并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的耗材。

2

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前台接待、各楼层接待会议服务人员(负责视频会议的调试工作)

3

展厅讲解员(兼前台接待)

负责前台接待及展厅讲解,要求形象气质突出,普通话标准,具备1层展示厅的讲解能力。

4

秩序维护(安保)

包含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及办公楼内外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保证确保全年7×24小时在岗。

5

维护维修服务(兼安保)

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弱电、强电、水暖、空调、其它维护,含耗材)及秩序维护工作,安保工作保证确保全年7×24小时在岗。

6

维护维修按次服务

提供办公楼设施的维护维修,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7

司机代驾服务

共10辆车的驾驶服务及应急值班,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本项目含税预算2967700.00元,税率6%。其中物业服务部分及车辆代驾服务部分预算不含税总价2545000.00元,税率6%,含税2697700.00元;考核基金费用含税270000.00元。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面积(平方米)

服务期(月)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报价单位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备注

物业服务部分

保洁

9600.00

12

6.50

元/平米/月

748800.00

793728.00


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

28250.00

元/月

339000.00

359340.00


展厅讲解员(兼前台接待)

/

15000.00

元/月

180000.00

190800.00


秩序维护(安保)

/

15300.00

元/月

183600.00

194616.00

保证每班至少2人,全年7*24小时全年在岗。

维护维修(兼安保)

/

21300.00

元/月

255600.00

270936.00

按次结算

/

/

138000.00

据实结算

138000.00

146280.00

根据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物业服务”部分合计

1845000.00

1955700.00


车辆代驾部分

车辆代驾

/

12

5000.00

元/车/月

600000.00

636000.00

拟服务车辆数量:10辆

车辆代驾(值班)

/

/

50.00

据实结算

100000.00

106000.00

工作日按照每车每天50元据实结算,
  非工作日按照每日每车100元据实结算

“车辆代驾”部分合计

700000.00

742000.00


考核基金费用

254716.98

270000.00


总计

2799716.98

2967700.00


2.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3服务期限: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合同终止:

2.3.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次采购结果生效之日止;

2.3.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1.3参选人应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3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签署的同类项目的物业服务业绩,须满足单个合同业绩金额4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中服务区域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

同类项目是指非住宅类的物业服务项目且合同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维护(安保)、维护维修、会议服务中至少2项内容。

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订单复印件以及结算单/订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或面积、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或结算单/订单需体现服务面积或金额;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订时间为准。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3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3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天至开标日(应答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15)参选人在比德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比德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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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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