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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局三分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第Ⅲ标项目粉煤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4-17 14:35:4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30121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三分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第Ⅲ标项目所需粉煤灰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亭子口灌区工程是四川省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五横六纵"的重要骨干工程,涉及四川省广元、南充、广安、达州4市13个县(区),开发任务为农业灌溉和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以及向升钟水库补水,设计灌溉面积371.47万亩。

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主要由总干渠、东干渠、西干渠、营山分干渠、文昌寨分干渠、观音支渠、新市支渠、10条充水泄水渠、2座泵站以及控制建筑物、排水建筑物等组成,共计17条渠道,合计总长375.59km,其中总干渠长144.57km,东干渠长62.22km,西干渠长58.24km,营山分干渠长13.34km,文昌寨分干渠长17.58km (其中引渠段长5.19km),观音支渠长22.25km,新市支渠长25.52km,充水泄水渠共计长31.87km。建筑物共计1067 座,其中泵站2座,泵站总装机容量为7060kW,隧洞157座,渡槽71座,倒虹吸23座,暗渠186座,检修隧洞21座,节制、分水、泄水、放水建筑物266座,排水建筑物61座,机耕桥、人行桥、救生踏步、入渠引道等建筑物280座。

2.采购范围:

水电十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第Ⅲ标项目所需粉煤灰。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粉煤灰

二级散装

4565

 

合计

 

 

4565

 

 

4.交货时间:2023年5月-本项目竣工,按买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水电十局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第Ⅲ标项目施工地点。

6.质量要求:

(1)符合粉煤灰GB/T1596-2017要求。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2)供应唯一品牌,在供应过程中不能更换品牌。

7.付款方式:标段中所有货物在本合同签订后,结算方式采用每月16-25日办理上月16至本月15日期间的结算,结算表由卖方签字(盖章)、买方项目签字(盖章)有效(盖项目公章)。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结算金额的90%货款,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

8.货物验收: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由项目指定人员进行货检,验货采用过磅验收形式。《送货单》(卖方随货同行的单据)由项目指定人员签字有效。如卖方所供货物运至买方项目施工现场,经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不是约定品牌原厂产品或不满足货物技术要求的,买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卖方及时更换,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9. 质量保证: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需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和相应国家行业规范的要求,货到现场后买卖双方共同(必要时可邀请现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并送到双方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查,如果抽样检验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判定当批次货物全部不合格,若供方同意更换该批次不合格货物的,买方可扣除供方从开始供货至当批次不合格货物合计总货款的10%作为罚款,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更换的货物经检测仍不合格的,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已供货物的全部货款(买方取样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取样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买方将纳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并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公布单位相关信息。

10.调价方案:本次询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中无调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SH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能够提供证明其代理能力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授予的经销商证书、2020年以后的代理销售合同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中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允许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报价,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比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4月 21日17:00时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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