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临时点位监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参选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2023年临时点位监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XCG-SCTT-LZ-202305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于2023年2月28日签订合同,现鉴于泸州油气管线临时、阶段性点位监控区域需新建,经评估新建成本大、使用周期短。根据项目需求,拟对临时点位采购监控技术服务,临时点位暂无固定数量,单个点位监控服务使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4749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项目规模:预估含税金额4749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报不含税单价,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600元/月/点位,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现鉴于泸州油气管线临时、阶段性点位监控区域需新建,经评估新建成本大、使用周期短。根据项目需求,拟对2023年临时点位监控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单个点位监控服务使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金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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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累计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国内类似项目业绩。
(1)类似项目业绩:监控技术服务类。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发票(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参选人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监控技术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投标方的:
①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③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④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5日1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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