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2023年-2024年排污系统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利川办公点远控大楼,位于利川市东城办事处岩洞寺四组(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两幢楼,一幢11层,一幢2层,建筑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为保证良好的卫生条件,及时清理排污系统垃圾,现拟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利川办公点远控大楼窖井、化粪池、食堂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排污管道(院内停车场西至南值班室下水道约520米、围墙排水通道约600米)进行排污垃圾清运。
2.2采购内容:
远控大楼院内排污管道、化粪池、食堂抽油烟机、油烟净化器设备的彻底清污,打捞清理干净窖井的污物、杂物;清理结束后将所有污物垃圾外运。
2.3计划进度:
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第一次排污系统垃圾清运工作,自第一次排污系统垃圾清运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12个月内完成第二次排污系统垃圾清运工作。
2.4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垃圾处理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管道垃圾及运输服务或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表征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等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6 月 8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8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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