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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轨道分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TA03标土建四工区木模板及方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6-06 16:01:0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15065

询价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计划采购一批木模板及方木,用于轨道交通分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四工区项目柳洲路站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采用一轮报价的方式。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南京地铁11号线柳洲路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位于浦珠北路和柳洲路路口,沿浦珠北路东西向设置,是11号线工程的第13座车站,,浦珠北路规划宽度60m,现状宽50m,柳洲路规划宽度45m,现状宽30m。车站东北象限为南京恒岳汽车4S店;车站西北象限为信得众制冷配件厂;车站西南象限为大华锦绣华城、爱美颂小区。本站设计有效中心里程为DK29+404.200,起点里程为DK29+246.600,终点里程为DK29+519.600,车站长299.5m,标准段宽20.7m,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约3.00m。车站结构为地下两层现浇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车站设置4个出入口,1个安全出入口、2组风亭。主体及附属混凝土浇筑量约42000m³,附属结构计划工期为2025年10月完工。

1.1.2交货地点: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四工区项目柳洲路站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1.2 询价内容

1.2.1询价具体内容: 木模板及方木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备注

1

木模板

1220*2440*15

1500

2023年6月-工程完工

柳洲路站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2

木模板

915*1830*15

8500

 

3

方木

40*80*4m

8800

 


 

说明:

(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采购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不含到工地现场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本次报价为固定价,供应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价格。

1.2.2技术要求:

木模板:符合国家标准 GB/T 17656-2018《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及行业标准;

方 木:方木:符合GB/T 22102-2008,达到C4A等级标准及行业标准。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小规模纳税人。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报价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询价中同时报价。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有效期

本次报价有效期:30天。

4、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交货时间: 2023年6月至工程完工。分批次交货,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3标土建四工区项目柳洲路站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96号)

验收方式: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卖方货物到场后,买方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外观验收不代表到货产品合格,买方有权对到货产品抽样检测,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至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进行复测,相应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随车提供送货单、材质证明书及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结算方式

(1)询价人采用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定期向卖方结算货款。

(2)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抵扣凭证)、《送货单》)等必要文件;发票名称统一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税率暂定为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3)买方出具双方认可的有效送货单或验收单据。

(4)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5)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截止日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截止日后90日内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6、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无。

7、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1426208050855475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6月9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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