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工作需要,拟选择1家公司为新能源公司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本次拟采用“预估总量,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根据现场情况预估约10个项目(风电3个、光伏7个)开展新能源公司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报价清单),项目所在地涉及湖北、吉林等地区。
2.2采购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外部专家评审,最终取得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局的备案。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各场站进行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场辅导、培训,每个场站辅导、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2)按照《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等相关标准的评审要求,完成各场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3)完成各场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取得项目所在地能源监管局、应急管理厅(以当地政策为准)应急预案备案表。
(4)分别出具6份正式纸质报告和1份电子报告。
2.3服务周期: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报价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服务工作。
2.4验收标准和方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标准,经过新能源公司评审验收通过且取得备案表。
2.5其他:采购完成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与成交人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电力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签约方、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报告封面、备案函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4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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