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
荣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运营补贴费核价中介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荣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运营补贴费核价中介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荣昌区荣泉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荣昌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总决算金额为7305.777409万元,其中将出水COD、BOD5、TP、氨氮水质指标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现需对该部分提高出水排放标准的运营管理进行第三方核价评估服务。2.2比选范围:为荣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提高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COD、BOD5、TP、氨氮水质指标,进行运营管理费用评估核价,并出具相应报告。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主。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若为市外企业的,需在渝设有分支机构(分所),提供投标人在渝分支机构(分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加盖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公章,若分支机构无公章则盖总公司工作。
3.3投标人须同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组建项目组负责本项目实施,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其他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服务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文件,以及项目组织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相关文件、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渝签订的执行总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或经济评价或财务分析测算或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相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金额未在合同中明确体现的,需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大于或累积大于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若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2023年3月至5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不需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6月21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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