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智力支撑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2023年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智力支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3年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智力支撑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306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1.7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解读国企改革政策要求、行业发展演进、技术迭代更新等发展环境变化,结合中国铁塔迈向新征程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实际,围绕核心功能、核心竞争力、行业对标分析、省分精准画像等研究课题,提出中国铁塔未来三年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2.2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6个月内完成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所有服务,并提供不少于半年的售后服务。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3.2同类业绩:
参选人提供至少1个从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战略规划、对标一流、国企改革类咨询项目。要求在合同服务内容中能体现项目是立足于国有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全面性战略规划、十四五规划、产业规划、对标管理、对标一流、对标世界一流、国企改革等关键词。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6月1日,2023年6月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参选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5)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
3.3 其他要求:
(1)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4)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规划咨询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3日20时00分至2023年7月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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