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2023年太湖移动终端追踪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2023年太湖移动终端追踪系统采购项目,ZYT-20230710-02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一套设备及多情景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设备部分16万元(含税)、服务部分24万元(含税),任何一部分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一套设备及多情景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移动终端追踪设备 | 采集管控区域内移动终端的身份信息及位置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2 | 多情景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 产品功能:1、湖面手机情报一张图实现湖面管控区域内手机分布情报一张图显示。2、轨迹回放对可形成轨迹的手机联系采集信息进行轨迹绘制和回放3、行为分析预警可对湖面特定区域异常停留、异常接触、异常时段出行等行为进行分析并预警。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2.2设备及系统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3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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