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曲河厂更新鼓风机管道热式气体流量计(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九曲河厂更新鼓风机管道热式气体流量计(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比选,诚邀贵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
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更换鼓风机风管空气流量计5台(DN900管径1台,DN500管径4台),设备施工安装、布线,上位机信号接入中控室。
包含现场踏勘测绘、制造、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与调试、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2.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2.4供货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九曲河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
3.2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3.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卖)方负责将甲(买)方本次更换设备在120日历天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承诺书,承诺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产品质保2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须在2023年07月20日17时00分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在与比选人对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投标人需将踏勘现场的签证单(或其他证明资料)装订入投标文件(踏勘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柏溪村金通大道651号;联系人及电话:方建飞13389658283)。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3年07月17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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