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2023年中蒙医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2023年中蒙医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0717169)
1.2采购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1440467.29元。
1.3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2023年中蒙医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采购项目:采购594台不同型号、功能摄像机,以及相关施工及辅材等升级施工服务(含售后质保及维护),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确定1名成交候选人,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成交限价,最高成交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超过最高成交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2023年中蒙医院安防监控升级项目采购项目:采购594台不同型号、功能摄像机,以及相关施工及辅材等升级施工服务(含售后质保及维护),主要采购设备等详见附件采购细项,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2.3实施周期:设备到货后2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供应商如为响应产品主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主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授权范围包含响应产品);
3.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接过的5份视频设备采购或机房及电路电源升级改造服务等类似业绩 。
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C.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响应;
(14)采购人对供应商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响应;
(15)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18日9时30分至2023年0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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