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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3-07-22 11:39: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各供应商: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和内容

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计划租赁1辆7座别克GL8车型的商务车(含驾驶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12个月,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内容应有车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盗抢险等,车辆应无历史出险记录。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租车费、车辆折旧费、交通罚款、车辆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盗抢险等险种)、修理费、保养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车辆保管费、安全检测费、驾驶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服务范围暂定为:安徽省范围内,主要为芜湖市(含区、县),月行驶公里数3500公里内。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人员要求:驾驶员具备3年以上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3)项目投入车辆要求:车辆采购年限及车辆行驶证日期不能早于2020年1月1日,行驶里程不超过12万公里,车辆采购年限及车辆行驶证日期均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两项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1-2022)财务状况表,且2021、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

(7)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1.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通过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2. 报价人存在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文件、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混装、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不同项目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等情况,均视为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采购人将否决其报价,并纳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1.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 22: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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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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