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司几江厂更新盐酸罐顶棚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江津公司几江厂更新盐酸罐顶棚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背景:几江厂盐酸罐顶棚由于存在酸雾的腐蚀情况,顶棚的钢结构已经出现腐蚀现象,存在垮塌的安全隐患,为确保不会出现因腐蚀损坏导致的垮塌事故,对盐酸罐顶棚进行更新是有必要的。
2.2项目概况:在盐酸存储区对盐酸罐现有顶棚45平方米和钢结构进行拆除,更换立柱,重新加工玻璃钢复合材料支架45平方米并安装,使用3毫米厚耐力板更换顶棚,顶棚高度5.5m。
2.2地点: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几江污水处理厂。
2.3建设期: 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2 投标人需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承诺,承诺质保期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其产品存在的缺陷和出现的故障提供相关的更换或维修服务,接到比选人相关维修维护服务通知后,投标人的相关服务人员应于2h内赶到现场并负责维护维修或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品(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并能够承担顶棚安装及伴随服务。
3.4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4月、5月、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7月24日起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线下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者,均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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