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东湖燃机公司#2余热锅炉低压给水管道升级改造(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东湖燃机公司性质为热电联产电厂,按“以热定电”的原则运行。建设了2套S109E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按“一拖一,多轴”配置,每套机组包括1台PG9171E型燃气轮机(带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1台抽凝式汽轮机(带1台发电机),第一台套燃气机组于2015年12月22日投入运行,第二台套燃气机组于2017年7月15日投入运行。针对第一台套机组#2余热锅炉内部分压力管道两相流腐蚀现象对管道内壁长期造成的影响,拟更换#2余热锅炉模块三729根管道及与集箱连接处管接头,且材质更换为SA213T22;更换模块四给水加热器2出口处的216根管道及与集箱连接处管接头。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开工备案、锅炉内脚手架及锅炉墙拆除与恢复、#2余热锅炉模块三、模块四管道及管接头更换、焊缝探伤检测并出具报告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3)项目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需满足采购人生产需要。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条款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锅炉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或改造或维修);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锅炉安装或改造或维修或生产制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者竣工验收等证明);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聘用单位为报价人)或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须提供2022年6月以来报价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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