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3年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及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3年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及软件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第二次),SCMX-SCTT-2023058(BX)-0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软件服务及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具体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预估含税金额1674800.00元。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本项目采取兼投限中原则,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中选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本次比选范围为(标段二):
标段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标段一 | 系统软件服务 | 800000.00 | 848000.00 |
标段二 |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 | 780000.00 | 826800.00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两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标段1-系统软件服务:不含税总价800000.00元;标段2-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不含税总价826800.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软件服务及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具体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类似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标段一:系统软件服务类、标段二: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服务类;(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每个合同项下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为准;(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标段一:系统软件服务、标段二:信息化服务)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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