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3年马边大风顶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3年马边大风顶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CITCC-LSTT2023-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总金额含税283.5万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104.31万元,含税117.87万元;传输施工服务不含税151.95万元,含税165.63万元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最高参选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热成像观测型四目中型云台 | 7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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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器 | 38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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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控存储一体机 | 27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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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存储硬盘 | 1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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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森林防火感知软件平台 | 35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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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森林防火感知系统(业务系统) | 50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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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草一张图模块 | 2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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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塔监控模块 | 1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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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火情研判模块 | 35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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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火情统计模块 | 25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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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点定位模块 | 22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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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护林巡护模块 | 3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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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车管控模块 | 147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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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交换机 |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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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摄像支头架 | 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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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摄像头支架 | 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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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室外防水箱 | 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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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网线 | 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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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太阳能光伏组件 |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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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风力发电机组件 | 18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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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蓄电池 | 4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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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风光互补充放电控制箱 | 15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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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埋电池箱 | 3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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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光伏支架 | 376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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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风机支架及立杆 | 13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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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太阳能光伏组件 | 1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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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风力发电机组件 | 4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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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蓄电池 | 29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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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风光互补充放电控制箱 | 38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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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地埋电池箱 | 7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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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光伏支架 | 7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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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辅材 | 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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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网络传输施工 | 49 | 元/米,其中安全生产管理费为0.96元/米 |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注:合同签订总金额=中选人/成交人小计设备总价和服务的含税总价合计金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工程类与货物类)
2.1采购范围:为乐山市分公司提供监控设备与软件、光伏设备、其他配套设备以及传输施工服务。(其中设备含运维、调测等服务内容)
2.2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开发及联调完毕,系统稳定试运行并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提供3年运维服务。
2.3 计划工期:90天
2.4到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自然天
2.5建设地点及交货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 安全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企业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传输施工资质条件(具备下列1)、2)之一即可):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参选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三类安管:参选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或授权)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经理(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同时具备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参选人须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2024年3月1日前应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参选人有权终止后续采购合同的履行。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2022年10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企业负责人是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企业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关于一级建造师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电子证书(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③参选人承诺:须提供盖章承诺函;④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⑤未提供基本证明材料的人员或基本证明材料不全的人员不予认可。
3.1.5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0年以及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1.6业绩要求:
1)货物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范围:监控设备(含软硬件)销售等;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施工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指:传输施工、通信工程施工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任意一张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1.7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提供参选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应答文件格式(参选人基本情况表))
3.1.8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应答文件格式(承诺函))。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乐山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监控设备或施工服务类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3联合体: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3.4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接受主要产品(热成像观测型四目中型云台、监控存储一体机)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参选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热成像观测型四目中型云台、监控存储一体机)代理的唯一授权书。注:审查代理商的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盖章扫描件(代理商提供)或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提供),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选,均否决其应答。
3.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4月14日 8 时 00 分至 2023年 4月17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