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2023年18米水泥杆采购安装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2023年18米水泥杆采购安装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2023年18米水泥杆采购安装服务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06-06-04D-2023-D-D16328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含税金额18.9万元,税率:9%。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站含税上限 |
1 | 18米水泥杆以及所需要的施工配套服务 | 7个 | 27000元 |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单站采购的内容包含:18米水泥杆、水泥杆运输、水泥杆的安装、水泥杆接地体制作、协助区域经理选址、运营商光缆传输路由协调、配合运营商完成设备及天线安装调试、外市电路由协调、三年内市电断电保障。本次采购计划采用一口价工程(包含下述工程内容),具体采购内容描述 :
1)18 米水泥杆:水泥杆长度 18m、梢径(mm)ф230, 根径(mm)ф470。
2)水泥杆运输:负责水泥杆运输到五大连池基站指定位置 (已实际选址位置为准)。
3)水泥杆的安装:负责水泥杆现场安装(安装方式按照设计 图纸施工)。
4)水泥杆接地体制作:水泥杆接地制作及安装施工(安装方 式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5)协助区域经理选址:按照运营商提供的需求经纬度,协助区域经理完成现场选址(无场租站址),需经运营商会审通过。
6)运营商光缆传输路由协调:负责联通基站光缆传输进场路由协调,保证施工无阻扰。
7)运营商设备及天线安装协调:负责联通基站设备进场安装,保证施工无阻扰。
8)外市电路由协调:配合引电单位外市电路由施工的协调工作。
9)三年内市电断电保障:三年内市电停电保障供电,停电后半小时内保障供电恢复,市电无法恢复情况下需油机发电保障。
2.2. 施工地点:黑河市。
2.3. 施工工期:自下达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2.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 质保期:验收合格起12个月。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订单。
2.8.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组织: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3.6. 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一个同类业绩(同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包括杆类、塔类安装或拆除等)。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7. 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中选服务期内以上B类、C类人员须投入到本项目施工中。以上证书须为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应答方直接劳动合同、在本企业缴纳2023年3月至应答截止日范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为社保局出具)。
3.8. 参选人须提供如下承诺:承诺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者克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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