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9月能源业务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9月能源业务维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9月能源业务维护服务项目(CT2023092516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9月能源业务维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6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不含税849056.61元,含税900000.00元,此预算为框架金额,最终结算金额在合同金额内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采购方不保证使用完以上所有预算金额。
1.7分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比选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比选包号 | 预估不含税金额 | 实施地域 | 中选单位数量 |
1 | 566037.74元 | 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云龙县 | 1个 |
2 | 283018.87元 | 祥云县、宾川县、巍山县、南涧县、弥渡县、漾濞县、永平县 | 1个 |
注:(1)各参选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比选包进行参选,但每个参选人仅允许中选一个比选包,不得兼中,若参选人参与多个比选包参选,则参选人应针对每个比选包分别制作参选文件,并注明参选比选包号。否则参选人所参选的分包均被否决参选。
(2)若参选人在多个比选包排名中均为第1名,则优先中选预估金额较大的比选包,放弃其他比选包的中选资格,并由其他比选包排名靠后的参选人依次递补。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100%,超出最高限价的参选报价将被否决。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换电、充电、备电、发电等能源业务设备的维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换电柜、换电电池、充电桩、备电、外市电线路及监控设备等一切资产及非资产的维护服务。
2.2服务范围:大理州境内。
2.3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参选人为法人资格时,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时,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应答授权证明及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参选人为其他组织时,须提供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材料。
3.2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上述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如资质为新标准资质以新标准资质提供为准,其他要求按住建部资质改革换证要求。
3.3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参选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或合同甲方须为参选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人员不予认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兼任,否则兼任人员在涉及兼任的所有岗位均不予认可。
3.4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③参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④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3.9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10本项目涉及中国铁塔电子标签使用,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一码到底电子标签管理办法》及《中国铁塔一码到底电子标签安装规范》相关要求并予以承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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