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华安县实验小学及第二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工程改造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3-11333),比选人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2022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华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迁建工程智能化工程改造项目。本项目为包干项目,包含项目相关所有过程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含规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及辅材费用等一切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标准按1%计取。预估含税金额135.6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比选人与最终用户结算金额乘以折扣计算)。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1)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单位认为其他需要增加的科技系统,采用包设计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形式。智能化中选人承担施工图纸中智能化专业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提供、运输(注:比选人只负责塔吊、施工电梯能力范围内的垂直运输配合)、预埋、安装、调试、检测、装饰和成品保护等;保证施工所需要的人工、各种机械机具、辅材耗材(注:比选人只提供施工用电至二级配电箱)等,智能化工程资料提供、编制并装订成册和归档,保证顺利通过智能化工程中间隐蔽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完成上述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2)中选人根据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智能化工程施工内容,确定报价折扣。注:1.包括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深化工作,进行管线、设备安装进行复核。2.负责本项目所有弱电专业深化审核工作,总体协调所有弱电专业现场工作,涉及弱电桥架的深化设计、供应、安装。控制室内静电地板、空调、防尘处理、防雷、接地、吊顶、自用电缆桥架供应、安装。
(3)中选人自行解决现场存放工具的活动房、跳板、支撑架、施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工人的工地外租房、食宿、生活水电等一切费用。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内容 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
1 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 智能化改造 详见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2 CP01717 工程施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具体包括:漳州市华安县实验小学、华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1.3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
1.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并同时达到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及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 。
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0个日历日内完成改造、验收合格。
1.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96.9%,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书: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参选人需提供至少一份2020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同类项目(智能化工程)业绩。
2.1.4参选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5参选人需承诺:若中选本项目,具备提供7*24小时响应能力,如遇电话沟通无法解决可2小时内进行现场支撑并解决问题。
2.1.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起,月日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时30分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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