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电信2023年虎林市公安局流量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鸡西电信2023年虎林市公安局流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543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虎林分公司与虎林市公安局经过多次商务接洽,了解到对方有流量服务采购、调试云主机需求。为有效拓展我公司DICT 项目,提供我公司新业务在当地市场份额,经与虎林市公安局协商,我公司为虎林市公安局制定了建设方案。本项目由我公司为虎林市公安局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建立长期合作意向,为今后该单位此方面业务承担长期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为:流量服务,协助调试云主机用于上传,下载、查询等日常使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流量服务,协助调试云主机用于上传,下载、查询等日常使用,预算金额为533962.26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1.4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6项目实施地点:鸡西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33962.26,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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