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2023年汶上森林防火项目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施工、维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2023年汶上森林防火项目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施工、维护采购项目、JITT-CG-2023-02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汶上森林防火视频服务项目已签署合同,为满足客户迫切需求,快速完成建设,现申请采购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施工、维护,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本次采购预估规模:总预算不含税总价26.34万元,含税总价29.51万元,其中设备费用不含税22.14万元(税率13%),安装施工费用不含税1.1万元(税率9%),维护费用不含税3.1万元(税率6%),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7标段划分:不划分
1.8成交单位数量:一家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报价超过任意一项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汶上森林防火视频服务项目已签署合同,为满足客户迫切需求,快速完成建设,现申请采购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及配套设备、施工、维护。
2.1.交货/安装/服务地点:济宁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货。
2.3.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4.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参选人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3.4.1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3.5.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2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
3.5.3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和2023年6月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列入济宁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参选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应答产品热成像云台摄像机的唯一授权。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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