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15-230124
一、竞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采购裕民县切格尔水库工程使用的柴油,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1、项目概况:裕民县切格尔水库工程位于裕民县城西南方向的切格尔河上,行政隶属于裕民县江格斯乡。水库坝址位于切格尔渠首上游1.5km处,项目区距裕民县约25km,距江格斯乡约10km,距乌鲁木齐市约625km,G219从项目区北侧通过,工程区交通较为便利。
裕民县切格尔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坝顶设计高程819.00m,最大坝高41.87m)、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三部分组成。总库容358万立方米,工程主要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规模小(1)型,工程等别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大坝、导流兼放水洞和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30个月。
2、竞标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裕民县切格尔水库工程项目所用柴油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280 | 国Ⅵ |
2 | 柴油 | -35# | 吨 | 30 | 国Ⅵ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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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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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竞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竞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3年11月-2026年2月项目完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十五局裕民县切格尔水库工程项目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江格斯乡切格尔水库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国VI车用柴油执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中石油(新疆)、中石化(新疆)等同规模的大型石油生产或销售公司,必须提供就本标的供应库柴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且需取得石油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的代理授权,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授权代理书。
3、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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