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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办公楼企业文化打造及亮化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14 18:25:4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办公楼企业文化打造及亮化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办公楼企业文化打造及亮化工程项目,CITCC-SCTT2023-9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办公楼企业文化打造及亮化工程项目,预估含税金额96.49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雅安铁塔企业文化、形象展示、亮化工程、形象宣传服务(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文案性支撑和相关宣传、展示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为准)。

2.3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为联合体应答,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3.2资质要求:参选人具备A、B两项资质: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参选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②联合体参与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要求承担亮化工程部分的联合体成员认定其对应的专业资质。原件备查。

3.3本项目参选人要求具备以下人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配置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拟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

①参选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

②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参选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③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参选人一致);项目经理若提供的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

④若为联合体参与应答,要求承担亮化工程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上三类安管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金额5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亮化工程项目和广告宣传类似业绩,可两个合同分别具有。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⑥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可分别具有相关业绩,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按分工界面认定其对应的专业业绩合计金额为准。

3.5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 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及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④如分公司应答,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⑤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⑥联合体参与应答仅审查牵头单位

3.6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应答,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3.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广告宣传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参选的,则联合体A和B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该项目应答,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下项目应答;

(3)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应答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应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以及资质等级如下:1、亮化工程要求单位应具备比选文件中关于施工单位的要求(不限于施工资质、施工相关人员要求等);2、企业文化打造服务要求单位应具备比选文件中关于企业文化打造服务单位的要求。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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