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事业部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砂石料采购项目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4007-230058]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事业部甘肃黄羊抽水蓄能电站砂石料采购项目需要,我部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2月02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砂子 | 中粗砂 | 吨 | 2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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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碎石 | 5-15mm | 吨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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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碎石 | 5-20mm | 吨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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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碎石 | 20-40mm | 吨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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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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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询价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图纸暂时还未齐全,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中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砂石料进行甲供时,招标人无条件接收,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及相关方使用要求。
1.2 卖方保证销售的砂石料符合国家标准砂子质量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相关技术要求以及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指标要求;碎石质量应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相关技术要求以及GB/T 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指标要求;
1.3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招标人应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标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招标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中标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
2.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采购货物的验收:
3.1响应人的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指定地点固定交货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3.2数量验收:过磅验收。砂石料到达目的地后,以现场实际过磅单数量计重,如过磅重量超出允许偏差±3‰的,则以送货单重量计重。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3交货日期:计划交货期为2023年12月至该标段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供应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4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为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招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固定单价,税率3%(以投标人实际税率为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03。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最新含税固定单价)/1.0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3、货款支付方式: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按使用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通过买方验收合格,双方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提供结算金额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买方后30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95%,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4、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其中供应链金融产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4.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砂石料加工、销售的资质。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4.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至少三份合同业绩证明,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4.6竞标响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询比价函的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5.1凡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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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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