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3年白浪河与虞河数字河湖建设视频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3年白浪河与虞河数字河湖建设视频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HX-202300028-00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潍坊市白浪河与虞河数字河湖建设视频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是在白浪河、虞河河道沿线通过整合视频点资源(利用新建的2处高点视频,利旧7处原有高点视频),对河道水面及岸线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支持图片和视频的传输,采用数字网络化平台管理,将前端数字视频图像,网络传回至监控中心,实现分布监控、集中控制和管理、智能分析及预警等功能。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含税预算为94245.28元,含税预算99900.00元,税率按照6%测算,合同部分税率按照供应商投报税率计取。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占比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94245.2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潍坊市白浪河与虞河数字河湖建设视频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是在白浪河、虞河河道沿线通过整合视频点资源(利用新建的2处高点视频,利旧7处原有高点视频),对河道水面及岸线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支持图片和视频的传输,采用数字网络化平台管理,将前端数字视频图像,网络传回至监控中心,实现分布监控、集中控制和管理、智能分析及预警等功能。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限:三年。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部署、接口开发及调试,达到交付验收条件。
2.4系统服务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供应商有承诺延长服务的,执行其承诺,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系统优化升级服务,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
2.5服务地点:潍坊市,具体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是指:视频监控集成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绩的,不予认可。
3.5服务承诺:供应商需提供视频资源、视频数据与潍坊市水利系统平台对接承诺书。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列入潍坊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7 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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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询价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hxzhaobiao.hxdi.cn)完成询价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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