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更换防火门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更换防火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TC-HW-2023-170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更换防火门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划分:1名,份额100%。
1.8预算金额:人民币23万元(含税)。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不含税),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更换防火门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质保期要求: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3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签约模式:统谈分签,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6合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采购人上级公司集采结果实施执行时自动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参选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参选人的成立日期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防火门销售及安装项目业绩。(1)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 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参选人在本项目参选资格。(2)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5)资质要求: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之一:
①参选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参选人具有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参选人具有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参选人处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配备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员1人。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为参选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参选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3年05月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在本(分)公司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
(7)信誉要求: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应答时须提供承诺函)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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