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党建标识牌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石柱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为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工作,需打造党建阵地。
2、比选范围: 党建标识牌采购安装。
3、采购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
4.2 2020 年以来 (3或5年内)签订的 5 万元以上的类似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4.3 必须响应本项目技术要求(提供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理)。
4.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 年 9 月至 11 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技术服务要求。
6、供货期限: 30日历天。
7、供货地点: 石柱污水处理厂。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所供货物为全新。
9、质保期: 12个月
10、本次比选的最高总价限价为 99726.00 元(玖万玖仟柒佰贰拾陆元整),超过限价单价和限价总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
11、本采购项目为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2、到货验收安装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资料和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尾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13、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技术响应文件
(6)其他资料
1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4.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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