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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23年青神县智能化可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13 20:00:4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23年青神县智能化可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23年青神县智能化可视项目服务采购项目、CITCC-MSTT2023-0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不含税金额39万元,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41.34万元。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技术支撑服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55000元),运行支撑服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35000元)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完成项目验收所需的摄像机系统接入调测和系统使用培训的技术支撑服务,以及项目验收后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次数不限的系统使用培训、协助客户进行告警通报、派发、处置情况管理以及日常故障通报管理的运行支撑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眉山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2. 

3.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0年1月1日(含)至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信息化服务项目。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投标人若为2023年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标。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还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原件备查。④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1.5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1.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支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1.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如参选人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7)针对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除按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否则相应资格条件或评审细则不予认可。

注:①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

②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评标/询价小组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4日00:00至2023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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