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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弱电信息化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14 20:45:0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弱电信息化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弱电信息化项目,CITCC-SCTT2023-11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弱电信息化项目,预估含税金额88.82万元。

1.6    标包划分:

☑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雅安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监控系统、网络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备电系统、辅材共5大系统设备及组装调测开通服务。清单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交货、整体安装调试及操作保养培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金额5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信息化项目供货或信息化系统集成类似业绩。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以及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

3.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信息化项目供货或信息化系统集成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参选人盖章承诺(格式详见应答函)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应答,若多个代理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则应答均无效。参选人若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若制造商应答须提供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制造商资格声明。

注:主要产品为400万半球摄像机、400万枪机摄像机、网络存储NVR、防火墙、核心交换机、人脸门禁一体机、楼层信息发布屏、逆变电源(UPS)-铅酸120KVA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比选文件另行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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