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支付及票据系统建设项目评审公告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支付及票据系统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意向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支付及票据系统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3)第0678号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采购预算:52万元(含软件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库、硬件设备、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要对后续每年系统维保服务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5万元/年,维保服务费报价不在总预算中,维保服务费为包干费用,费用不予调整。
1.5服务内容:此次项目所涉及的单位电子票据应用范围主要包括财政往来、财政非税收入、捐赠等业务的财政纸制及电子票据的开具和管理功能。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方案与需求文件中规定的票据系统基本改造需求。
1.6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7服务期限:建设期1个月,质保一年,后续需要长期维保。
1.8服务地点:地铁集团。
1.9质量标准:合格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注册,未注册的服务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2本次评审要求服务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项目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评审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4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2.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三、获取评审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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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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