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10KV供电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10KV供电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方式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10KV供电工程;
1.2采购人:辽宁水资源生态开发(彰武)有限责任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完成《柳河彰武县段综合治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柳河彰武县城区段河道治理任务中的防洪工程和非防洪工程两项内容,防洪工程包括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新建穿堤及交叉建筑物、河道整理等4个分项;非防洪工程包括连接路、生物防护工程、河岸防护、生态工程、供电工程、水文站网补救工程和铁路桥防护工程等7个分项。具体规模为:新建堤防1段,长度2.76km;新建护岸工程1段,长度2.41km;新建穿堤建筑物5座、交叉建筑物3座;河道整理4.3km;新建连接路1.606km;新建生物防护工程9.64公顷;河岸防护9.28km;建设生态湿地22.20公顷;建设生态绿地71.52公顷;附属设施包括临时管理房、公共卫生间、照明、喷灌、给排水、广播系统;水文站网补救工程;电力工程;铁路桥防护工程等。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规定,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电力负荷。柳河两岸各引一回10kV供电线路作为穿堤建筑物及景观工程的用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柳河两岸两路10kV输变电线路施工工程,负责办理电力相关手续直到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负责征占地工作;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0日前合同工程完工,总工期为61天;
2.3施工地点:阜新市彰武县;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入网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6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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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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