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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年垃圾农林生物质发电视频监控项目比选公告

2023-12-20 21:45: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年垃圾农林生物质发电视频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3年垃圾农林生物质发电视频监控项目、YCZB2023-TT077-0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计含税金额215412.23元,不含税金额为193471.00元

1.6  项目标的类别:货物类、施工类、服务类

1.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人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总价189601.58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能变焦筒机、摄像机支架、电源适配器、智能分析服务器、汇聚交换机及相关辅材配件,并提供设备安装、设备运输、系统调试、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标的物类别

1

智能变焦筒机

10

货物类

2

摄像机支架

10

货物类

3

电源适配器

10

货物类

4

智能分析服务器

10

货物类

5

汇聚交换机

1

货物类

6

辅材配件

10

货物类

7

设备安装

10

施工类

8

设备运输

10

施工类

9

系统调试

10

服务类

10

运行维护

10

点/3年

服务类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止

2.3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全部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2.4实施地点: 辽宁省 

2.5施工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选。如代理商参选须出具[智能变焦筒机]的原厂商唯一授权。生产厂商和代理该品牌代理商、同一品牌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8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参选人须同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否则不予计取。

3.9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员的资格证书: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1人;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人;

③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通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备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3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计取;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参选人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7)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1日08:3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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