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2026年空调专业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2026年空调专业维修项目08-11-04D-2023-D-D2955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预算为351.00万元人民币。
1.6 采购项目概况: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预计1098处基站空调维修,包括故障抢修、故障备件更换、基站空调被盗恢复(不含被盗空调设备)、空调搬迁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两家,中选份额如下:
排名 | 中选份额 | 实施区域 | 预估维修数量 (站) | 不含税总预算 (万元) | 份额占比 |
第一名 | 份额一 | 银川市、石嘴山市、 吴忠市 | 748 | 232.00 | 66% |
第二名 | 份额二 | 固原市、中卫市 | 350 | 119.00 | 34%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报价折扣不得高于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 采购范围: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预计1098处基站空调维修,包括故障抢修、故障备件更换、基站空调被盗恢复(不含被盗空调设备)、空调搬迁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
2.3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2.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6 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3.2 发票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备品备件要求: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空调维修备品备件品牌与原空调品牌属于同一品牌。须提供承诺函。
3.5 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类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③在本公司2023年8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3.6 特种作业人员: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专业)人员、2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专业)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人员对应的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安全监督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在本公司2023年8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或劳动合同。
3.7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空调或制冷设备)维保维修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金额或结算单金额或发票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
注4:一份框架协议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8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 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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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22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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