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白银区域铁塔视联产品设备安装维护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白银区域铁塔视联产品设备安装维护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YTT2023437-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项目预算:81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1 家,中选份额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安装/移机费最高限价为1800元/站(含增值税),维护费最高限价为450元/站/年(含增值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预算:81万元(含税)。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1)完成中国铁塔白银市分公司所发展的铁塔视联摄像头的安装、移机及调测开通(预估任务目标路数按300路)。包含:
安装服务:摄像机安装费用,包括安装、调测、配件、辅料等。
移机服务:摄像机原位置拆除和新位置安装费用,包括拆除、安装、调测、配件、辅料等。
(2)服务期限内的维护服务(预估维护目标路数300路)。维护服务包含:每年2次基础巡检(摄像机、配套设备和线路等巡检及安全性检查),包含1次摄像机维护(上站查看、清洁摄像机,检查摄像机工作状态,测试告警功能,简单故障修理及突发故障处理)。
2.3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2.4工期要求:派发施工单5个工作日内安装/移机完毕。
2.5保修期:施工服务质保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国铁塔总部商务合作平台相关产品/服务上线采购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7服务地点:白银市三县两区。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换发的相应等级资质。
注: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由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4参选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A);
(2)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B)。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C)。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自202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3.6参选人应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同类项目的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1)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累计金额为准。
(3)同类项目定义:视联监控类设备的安装或维护。
3.7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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