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南区局2024年长桥中学数字化教学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上海南区局2024年长桥中学数字化教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M-DXXJ2024028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577341.509 元(不含税价格),服务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实现上海市长桥中学依托“三个助手”进行数字化教学,并对教学用具进行统一维护管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系统集成服务。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1.2.4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77341.509元人民币(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成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 (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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